離婚協助8大指南,律師一次解答離婚的疑難雜症!

離婚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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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助可是現代常見的需求,結婚很簡單但離婚可就沒那麼簡單了,本篇文章會提供八大常見的離婚協助,看完這篇文章你將全面了解如何合法維護自己的婚姻權益,並在面對婚姻困境時做出明智的決策。無論你是處於婚姻危機中,還是只是希望預先了解相關法律知識,張均溢律師都會為你提供實用的指引和建議,如果有需要更進一步的離婚協助,也歡迎諮詢張均溢律師。

離婚協助一離婚手續的三種方式,哪種比較適合我?
離婚協助二監護權法官怎麼判?賺的錢多不一定能贏!
離婚協助三贍養費怎麼給?常見的贍養費問題一次解答!
離婚協助四離婚財產分配三大類型,沒約定的話怎麼算?
離婚協助五外遇離婚有哪些賠償可以要?
離婚協助六侵害配偶權的標準,牽手算侵害配偶權嗎?
離婚協助七探視權怎麼約定?以下探視權面向都討論清楚!
離婚協助八強制離婚條件十大種類,要符合才能訴請強制離婚!

離婚協助一:離婚手續的三種方式,哪種比較適合我?

離婚手續方式一協議離婚
離婚手續方式二調解或和解離婚
離婚手續方式三裁判離婚

離婚協助—離婚手續:協議離婚

協議離婚手續適用於雙方夫妻之間能夠就財產分配、子女監護權、撫養費等問題達成一致意見的情況。通常,這需要夫妻雙方之間存在良好的溝通和合作關係。可以尋求律師陪同,協助雙方快速和平的談妥離婚內容,並且讓雙方都有保障。

離婚協助—離婚手續:調解或和解離婚

雙方對離婚部分有共識,但也有部分談不攏,雙方願意溝通協調但是需要調解委員協助釐清問題,在訴訟前可以主動向法院聲請調解,讓調解委員協助雙方達成離婚共識。

離婚協助—離婚手續:裁判離婚

雙方對離婚條件完全談不攏或不願意談,又或者有一方堅決不離婚,就只能請法院裁判離婚。但因為離婚是需要先調解的家事事件,因此就算訴請離婚也要先經過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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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助二:監護權法官怎麼判?賺的錢多不一定能贏!

監護權原則一嬰幼兒多判給母親
監護權原則二傾向判給平時照顧者
監護權原則三兄弟姐妹同監護人
監護權原則四尊重子女意見
監護權原則五雙方對監護的態度

離婚協助—監護權:嬰幼兒多判給母親

嬰幼兒會有哺乳的需求,嬰幼兒期也是建立親子連結和依附的關鍵時期,因為嬰兒對於母親的依賴程度較高,與母親的親子關係更為密切,這對嬰幼兒的心理和情感發展至關重要。嬰幼兒生理與心理上都會更依賴母親,因此這時期的小孩大多都會優先判給媽媽。

離婚協助—監護權:傾向判給平時照顧者

法官會評估每位父母或監護人在兒童生活中的實際參與程度,如果其中一方在日常生活中扮演著主要的照顧者角色,包括提供食物、衣物、住所、教育和情感支持等,那法官可能會傾向維持現狀。

離婚協助—監護權:兄弟姐妹同監護人

如果兄弟姐妹能夠留在同一個監護人的監護下,他們可以在一個熟悉的家庭環境中生活,這有助於維持他們的日常生活穩定性和安全感。兄弟姐妹之間的關係對他們的成長和發展至關重要,維持他們之間的聯繫和親密關係有助於提供情感支持和穩定性,因此法院會傾向將兄弟姐妹判給同個監護人。

離婚協助—監護權:尊重子女意見

在監護權判定的過程中,法官通常會考慮小孩的意見,特別是如果小孩已經足夠成熟以理解情況並表達自己的意見。法官可能會聽取小孩的想法,了解他們的偏好、感受和需求,以做出最符合小孩利益的決定。法官也會考慮其他因素,包括父母的能力、家庭環境、小孩的安全和福祉等等,最終的判定將會以小孩的最佳利益為依歸。

離婚協助—監護權:雙方對監護的態度

無論是哪一方取得監護權,另一方仍有探視權,因此夫妻對於小孩與對方見面提出的方案與態度,可能會影響法官的判決,因此這時候保持善意就很重要,可能會影響監護權結果。

離婚協助三:贍養費怎麼給?常見的贍養費問題一次解答!

贍養費常見問題一離婚能拿到多少贍養費?
贍養費常見問題二贍養費要付多久?
贍養費常見問題三贍養費有時效性嗎?
贍養費常見問題四對方不付贍養費怎麼辦?
贍養費常見問題五贍養費可以變更嗎?

離婚能拿到多少贍養費?

贍養費我國法官在裁判離婚時通常會以這四點判斷:身份、年齡、謀生能力、生活程度。通常法院會參考行政院主計處公布的「每人每月消費支出」進行統計與判斷,根據居住的城市也會有些許的差異,約在兩到三萬元不等。

贍養費要付多久?

定期給付的贍養費通常會到請求人再婚或是請求人找到工作能自立生存,也有可能是一次給付全額的贍養費。

贍養費有時效性嗎?

根據民法第126條,贍養費的債權時效通常是五年,如果五年內沒有要求雙方行使權利,那債權就會消滅,所以大家要注意自己的權益。

對方不付贍養費怎麼辦?

如果對方不付贍養費,當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聲請離婚贍養費的強制執行。

贍養費可以變更嗎?

如果給付贍養費之人的經濟能力發生變更時,那當事人有權向法院聲請變更或免除贍養費。

【張均溢律師】台中離婚協助律師推薦

律師事務所勻鼎國際事務所
事務所地址台中市東區復興路四段80號6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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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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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助四:離婚財產分配三大類型,沒約定的話怎麼算?

離婚財產分配類型一夫妻財產制
離婚財產分配類型二共有財產制
離婚財產分配類型三分別財產制

離婚協助—離婚財產分配:夫妻財產制

根據民法第1005條規定:「夫妻未以契約訂立夫妻財產制者,除本法另有規定外,以法定財產制,為其夫妻財產制。」是目前最普遍的離婚財產分配型態。如果雙方在結婚前沒有特別約定的話,離婚財產分配屬於法定財產制,也就是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的規定。

離婚時雙方剩餘的財產扣除在婚姻中的負債,財產之間的差額應平均分配。特別要注意的是如果以繼承或受贈與等無償方式取得,以及撫慰金是不算在內的。

離婚協助—離婚財產分配:共有財產制

根據民法1031條規定,夫妻之財產及所得,除特有財產外,合併為共同財產,屬於夫妻公同共有。如果有約定為共有財產制,只要不是專供個人使用(女用首飾)全都會納入夫妻共有,像是如果夫妻共同創業等,可能就會約定共有財產制。

共有財產制比較不同的是共同財產都是共同使用、收益,如果要處分的話都要經過另一方同意,如果有共同財產債務也是由共同財產清償。

離婚協助—離婚財產分配:分別財產制

有些夫妻的財產差距過大,所以會事先約定好兩人財產分別屬於個人而非共有。無論是婚前財產還是婚後財產,都是各自分開。對豪門或收入較高者有利,也可以讓債務歸個人不牽連另一半,離婚時也會相對快速。缺點就是對收入較低的一方較無保障,因為無法行使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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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助五:外遇離婚有哪些賠償可以要?

外遇離婚賠償一:離因賠償

只要配偶權受到侵害就可以申請。離因損害通常是指其中一方的權利受到損害,包含財產上的損害與非財產上的損害,如果另一半外遇就可以申請,就算沒離婚也還是可以申請。只是要注意時效性,知道配偶外遇的兩年內、或是外遇後的十年內。

外遇離婚賠償二:離婚賠償

夫妻其中一方因為法官的「離婚判決」受到損失,就可以向另一方提出賠償,但要注意的是提出的人必須是沒有過失的一方。離婚判決需要在離婚當下或是判決離婚後提出。但離婚賠償也有時效性,要在15年內提出。

離婚協助六:侵害配偶權的標準,牽手算侵害配偶權嗎?

侵害配偶權一親密行為
侵害配偶權二與配偶以外第三者發生性行為
侵害配偶權三曖昧的通訊內容

侵害配偶權一:親密行為

如果配偶與他人有做出超越一般男女界限的行為,就可以說是侵害配偶權,至於要如何界定一般男女界線,那就是看當時的社會價值。現今社會普遍認為牽手、擁抱、接吻是情侶的行為,那若有此類行為之證據,就可以提出侵害配偶權的告訴。

侵害配偶權二:與配偶以外第三者發生性行為

如果有證人可以證明、當場抓姦在床,或是有共同進出旅館被拍到,都可能使法官認定當事人破壞婚姻關係,證據通常都要越完整越好,如果只是汽車旅館的發票可能無法證明,對方也有可能會提出反證。

侵害配偶權三:曖昧的通訊內容

如果在通訊軟體上有過於曖昧的對話內容,或是聊天的錄音檔,舉例來說出現親暱綽號、我愛你等詞,只是要注意搜證違法的可能性,刑法315條規定。禁止無故竊視、竊聽、竊錄他人的非公開活動,因此如果未經配偶同意截圖就會有觸法的可能。如果是平常就知道配偶手機密碼,那就訊息剛好跳出來,就不算違法。

法院在民事糾紛上通常會採取必較寬鬆的態度,只要取證過程不要過度違反比例原則,原則上還是能使用,不過還是會建議大家先諮詢律師,避免自己不小心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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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助七:探視權怎麼約定?以下探視權面向都討論清楚!

探視權約定一探視的時間安排
探視權約定二探視的地點
探視權約定三探視的方式
探視權約定四探視期間的活動安排
探視權約定五探視的接送安排
探視權約定六其他特別安排
探視權約定七協商和調整機制

探視權約定一:探視的時間安排

  • 定期探視:例如,每週末的某一天或每月的某幾天。
  • 假期探視:包括寒暑假、國定假日、學校假期等特定時間段。
  • 特殊節日探視:如子女的生日、父親節、母親節、春節等特別日子。

探視權約定一:探視的地點

  • 家中探視:在非監護父母的住所進行探視。
  • 公共場所探視:如公園、餐廳等公共場所以及專門設置的親子中心。
  • 中立地點:如親友家或其他雙方認可的地方,以便在安全和中立的環境中進行探視。

探視權約定三:探視的方式

  • 面對面探視:實體見面、共同活動。
  • 虛擬探視:通過電話、視頻通話等方式進行聯繫,特別是在地理距離較遠或其他特殊情況下。

探視權約定四:探視期間的活動安排

  • 活動計劃:如旅行、學習、參加才藝培訓等。
  • 日常生活安排:包括飲食、作息時間等,確保子女在探視期間的生活不會受到劇烈改變。

探視權約定五:探視的接送安排

  • 接送責任:由哪一方負責接送,接送的具體時間和地點。
  • 交通方式:使用什麼交通工具進行接送,是否需要第三方協助。

探視權約定六:其他特別安排

  • 健康和安全:探視期間的醫療和緊急聯絡安排,確保子女的健康和安全。
  • 教育和學習:探視期間的功課輔導和學習安排,避免影響子女的學業。

探視權約定七:協商和調整機制

  • 變更條款:探視安排需要變更時的協商和通知方式。
  • 爭議解決:如何解決探視過程中的爭議或問題,例如通過調解或法律途徑。

離婚協助八:強制離婚條件十大種類,要符合才能訴請強制離婚!

強制離婚條件一重婚
強制離婚條件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
強制離婚條件三同居之虐待
強制離婚條件四配偶或配偶家人的虐待
強制離婚條件五惡意遺棄
強制離婚條件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
強制離婚條件七有不治之惡疾
強制離婚條件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
強制離婚條件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
強制離婚條件十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

強制離婚條件一:重婚

一方配偶與他人重婚,即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再婚,無論此後是否解除。重婚破壞了婚姻的忠誠基礎,當然是離婚的法定理由。

強制離婚條件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

一方配偶與他人自願發生性行為,這被視為對婚姻忠誠的重大背叛。如配偶強暴別人也可以強制離婚,但如果被強暴不算強制離婚的法定事由。

強制離婚條件三:同居之虐待

虐待可以是身體上的,也可以是精神上的,包括言語暴力、精神折磨等,或像是跟蹤、監視等等的行為也算。

強制離婚條件四:配偶或配偶家人的虐待

如果自己或是家人(直系血親)被配偶或配偶的家人(直系血親才算)虐待,被虐待的情形跟上述相同,那一樣可以強制離婚。

強制離婚條件五:惡意遺棄

惡意遺棄不是只單純指字面上的遺棄,如果故意不同居等也算是惡意遺棄。

強制離婚條件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

意圖殺害對方會危及生命安全,所以作為強制離婚的理由乃屬當然。

強制離婚條件七:有不治之惡疾

不是每個不治之疾都可以強制離婚,如果像是中風、植物人等,在同居不會有危險的情況下,不能作為離婚的理由。該惡疾要是會傳染給配偶像是菜花等。

強制離婚條件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

如果經過醫生診斷後視為不可能痊癒的重大精神疾病,並且要嚴重到婚姻生活的程度才能強制離婚。

強制離婚條件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

如果配偶已經三年沒有音訊,或是故意斷絕聯繫,如果長達三年都不知事生是死,那也可以強制離婚。

強制離婚條件十: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

必須要等配偶被處以刑罰確定後才能適用這個條款。

台中離婚協助律師推薦:張均溢律師

張均溢律師

張均溢律師主要處理民事案件、刑事案件,在台中、彰化等中部地區皆有提供服務。

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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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

詐騙、傷害、妨害性自主等刑事訴訟相關問題,也是張均溢律師專攻的領域,如果有感情詐騙、普通傷害罪、性騷擾性剝削等問題,也可以先諮詢張均溢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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勻鼎國際法律事務所提供「家庭律師」「律師團」制度,把客戶當成家人,所有案件皆會由全體主持律師親自參與、規劃、處理,以客戶之最佳利益為出發點,提供全面性且專業性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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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全國法規資料庫

司法院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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