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動產交易和管理中,保存建物登記是一個很重要的環節。除了法律規定外,更是保護個人財產權益的方式,本文將深入探討保存建物登記的重要性、操作流程以及注意事項,幫助你在處理房地產事務時更加得心應手。
什麼是保存建物登記?四大保存建物條件
保存建物登記條件一 | 不能是違章建築 |
保存建物登記條件二 | 建物的土地有完成所有權登記 |
保存建物登記條件三 | 需要有土地使用權(地上權、租賃權、典權等) |
保存建物登記條件四 | 必須經過建物測量 |
保存登記是建物第一次在地政機關辦理所有權登記,要辦理保存登記以後,屋主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權狀。這些資訊包括建物的地址、面積、用途、所有權人等,確保建築物的合法性,是房地產交易、抵押貸款等的基礎。
保存建物登記為什麼很重要?
保存建物原因一:法律保障
保存建物登記是房屋所有權的法律依據,確保產權受到法律保護,未經登記的建築物,所有權人可能面臨產權糾紛和法律風險。
保存建物原因二:資產管理
有助於清晰記錄建築物的狀態,方便資產管理和處置,為房地產的轉讓、繼承、抵押等提供必要的法律憑證。
保存建物原因三:交易安全
確認建築物的合法性和所有權,增加交易的透明度和安全性,買賣雙方可以透過登記了解建築物的真實情況,避免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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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保存建物登記的流程,律師協助你完成保存建物登記!
保存建物登記流程一 | 申請建物測量 |
保存建物登記流程二 | 申請建物登記 |
保存建物登記流程三 | 地政機關審查 |
保存建物登記流程四 | 地政機關登錄系統 |
保存建物登記流程五 | 申請人領取所有權狀 |
保存建物登記流程一:申請建物測量
建物測量是保存登記前的必要過程,需要向地政機關申請。
建物測量文件一 | 建物測量申請書 |
建物測量文件二 | 身分證(正本、影本) |
建物測量文件三 | 建物使用執照(正本、影本) |
建物測量文件四 | 費用 |
保存建物登記流程二:申請建物登記
辦理完建物測量後,要做建物所有權登記。
保存登記文件一 | 登記申請書 |
保存登記文件二 | 登記清冊 |
保存登記文件三 | 身分證證明文件 |
保存登記文件四 | 建物使用執照 |
保存登記文件五 | 建物測量成果圖 |
保存登記文件六 | 規費 |
保存建物登記流程三:地政機關審查
地政機關審查通過的話,會核定並公告,如果沒有通過,則會駁回申請。
保存建物登記流程四:地政機關登錄系統
審核通過並且公告後,如果十五天內沒有人提出異議,那地政機關就會登入系統。
保存建物登記流程五:申請人領取所有權狀
地政機關將會發給申請人所有權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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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保存建物登記的類型,程序違建與確定違建!
程序違建
就是沒有登記的合法建屋,但建築本身沒有違建。可能是因為年代較久,那時候不動產的法規還沒有規定,這類的建築物只要一句相關規則補登記,就可以取得權狀。
確定違建
本身就是違章建築,因此無法向地政機關登記。未辦理登記也不會影響房屋的使用,但是未保存登記的建物有可能會因為違建被強制拆除,所以辦理保存登記就能更確保產權,也更有助於買賣或是貸款。
未辦保存建物登記之建物要如何辦理?土地法第七十九條規定
依土地登記規則第 79 條規定,「申請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 應提出使用執照或依法得免發使用執照之證件及建物測量成果圖或建物標示圖。
實施建築管理前建造之建物,無使用執照者,應提出主管建築機關(鎮、市、區)公所之證明文件或實施建築管理前有關建物之下列文件之一:
1. 曾於該建物設籍之戶籍證明文件。
2. 門牌編釘證明。
3. 繳納房屋稅憑證或稅籍證明。
4. 繳納水費憑證。
5. 繳納電費憑證。
6. 未實施建築管理地區建物完工證明書。
7. 地形圖、都市計畫現況圖、都市計畫禁建圖、航照圖或政府機關 測繪地圖。
8. 其他足資證明之文件。 前項文件內已記載面積者,依其所載認定。未記載面積者,由登記 機關會同直轄市、縣(市)政府主管建築、農業、稅務及鄉(鎮、 市、區)公所等單位,組成專案小組並參考航照圖等有關資料實地 會勘作成紀錄以為合法建物面積之認定證明。第三項之建物與基地 非屬同一人所有者,並另附使用基地之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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