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拋棄繼承流程解析,律師解答拋棄繼承常見五大問題!

拋棄繼承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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拋棄繼承流程其實說複雜也沒有很複雜,只是如果沒有辦理好,可能會增加自己的困擾,因此會建議大家注意相關的法律規定,及時做好泡及繼承的流程,省去不必要的糾紛與麻煩,本篇文章會跟大家分享拋棄繼承的四大流程,也會請律師分享五大常見的問題,最後當然就是大家最關心的遺產繼承問題。

拋棄繼承流程四大步驟,律師教你辦理拋棄繼承!

拋棄繼承流程一至戶政事務所準備資料
拋棄繼承流程二向法院提出書面申請
拋棄繼承流程三法院審查
拋棄繼承流程四收通知函

拋棄繼承流程一:至戶政事務所準備資料

如果你想要拋棄繼承的話,先到戶政事務所申請戶籍謄本、死亡證明書等必要資料。

拋棄繼承流程二:向法院提出書面申請

申請好書面資料後要想法院提出申請,已被繼承人住所地的法院為主,也就是說如果今天你要拋棄繼承父親的財產,要到父親戶籍地的法院申請。

拋棄繼承的聲請需要以下資料:

  1. 拋棄繼承聲請書:請載明聲請人聯絡電話。
  2. 被繼承人除戶戶籍謄本(如戶籍尚無死亡記載,應同時提出死亡證明書)。
  3. 拋棄人戶籍謄本、印鑑證明、印鑑章。
  4. 繼承系統表。
  5. 拋棄通知書收據(已通知因其拋棄應為繼承之人之證明)。

拋棄繼承流程三:法院審查

法院會依據提交的資料審查,審查時間通常落在三個月到六個月之間。

拋棄繼承流程四:收通知函

法院審核完資料後,會寄發通知函,上面會記載「准予備查」,如果收到通知函,就算完成拋棄繼承。

延伸閱讀:遺產繼承6大步驟說明,律師教學如何準備文件!

拋棄繼承流程五大常見問題,解答拋棄繼承流程各種問題!

拋棄繼承流程問題一繼承人應該在什麼時候辦理拋棄繼承呢?
拋棄繼承流程問題二哪些人要辦理拋棄繼承?
拋棄繼承流程問題三拋棄繼承與限定繼承如何選擇?
拋棄繼承流程問題四要怎樣辦理拋棄繼承?
拋棄繼承流程問題五辦理拋棄繼承會很難嗎?

拋棄繼承流程問題一:繼承人應該在什麼時候辦理拋棄繼承呢?

拋棄繼承有時間限制,繼承人在知道得以繼承之時起三個月內以書面方式向法院為之,超過時間沒有辦理,就必須限定承擔繼承人的債務。

拋棄繼承流程問題二:哪些人要辦理拋棄繼承?

當然是指繼承人,依民法第1138條規定,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下列順序而定之:
  1.直系血親卑親屬(子女、孫(外孫)子女、曾孫(外曾孫)子女)。
  2.父母(不含繼父母)。
  3.兄弟姊妹(1含同父異母、同母異父兄弟姊妹,2其子女無繼權)。
  4.祖父母(含外祖父母)。

拋棄繼承流程問題三:拋棄繼承與限定繼承如何選擇?

拋棄繼承

拋棄繼承是指繼承人放棄繼承權,既不繼承遺產,也不承擔被繼承人的債務。選擇拋棄繼承後,繼承人完全脫離遺產和債務的處理。

  • 被繼承人的債務大於遺產,繼承遺產會帶來更多的財務負擔。
  • 不希望牽涉到遺產和債務的任何事宜。
  • 繼承人對遺產沒有特殊需求或興趣。

繼承人放棄被繼承人的財產及債務,即繼承人不管 遺產償還被繼承人的債務後是否還有剩下的資產,繼承人都 不繼承(民法第 1174 條第 1 項)。

限定繼承

限定繼承是指繼承人只在繼承的遺產範圍內負擔被繼承人的債務,不需用個人其他財產來償還債務。如果遺產不足以清償債務,超出部分的債務繼承人不再負責。

  • 被繼承人的遺產價值大於或等於債務。
  • 希望繼承部分或全部遺產,但不願意用自己的財產來償還被繼承人的債務。
  • 需要時間來清點和評估遺產與債務的具體情況。

拋棄繼承流程問題四:要怎樣辦理拋棄繼承呢?

辦理拋棄繼承,須以書面向法院為之,並以書面通知因其拋棄而應為繼承之人。但不能通知者,不在此限,在書面上可向法院載明「被繼承人雖有其他應為繼承之人,但因不知其住所而不能通知」。

拋棄繼承流程問題五:辦理拋棄繼承會很難嗎?

辦理拋棄繼承並不會很難,以上提到諸如:拋棄繼承權聲請狀、繼承系統表、繼承權拋棄通知書、繼承權拋棄通知書收據等文件,各法院服務中心備有例稿,民眾可以加以參考撰寫,若有不明瞭之處可以諮詢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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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繼承六大步驟,律師來說明應準備文件!

遺產繼承步驟一申請除戶證明書
遺產繼承步驟二調查被繼承人財產、所得、贈與資料
遺產繼承步驟三申報遺產稅
遺產繼承步驟四查欠地價稅、房屋稅
遺產繼承步驟五申請印鑑證明
遺產繼承步驟六辦理產權移轉登記

遺產繼承步驟一:申請除戶證明書

到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的戶政事務所辦理死亡登記與除戶證明書,並申請除戶戶籍謄本、繼承人戶籍謄本、繼承人印鑑證明。

應準備下列文件

  1. 死亡證明書
  2. 被繼承人戶口名簿
  3. 被繼承人及其配偶身分證(須配合換證之配偶身分證相片1張)
  4. 代理人身分證正本、印章

遺產繼承步驟二:調查被繼承人財產、所得、贈與資料

確定被繼承人的財產狀況,作為申報遺產稅的依據,向國稅局申請清查是不用費用的,約一個月後會收到國稅局寄來的金融遺產參考清單。記得辦理限定繼承或拋棄繼承,要在知悉得繼承的三個月內,以書面方式向法院申請,兩者只能擇一申請。通常來說,死者負債大於資產的情況下,可以直接辦理拋棄繼承。如果不太清楚,可以先辦理限定繼承,也會建議大家可以諮詢律師,保護自己的權益。

應準備下列文件

  1. 繼承人身分證
  2. 被繼承人死亡證明書或除戶戶籍資料
  3. 繼承人與被繼承人關係證明文件(如戶口名簿等)
  4. 委託代理人辦理,應檢附委任書及代理人身分證正本

遺產繼承步驟三:申報遺產稅

告知國稅局死者之財產,國稅局會依據金額課予遺產稅,如果不多有可能還免稅。繼承人應自被繼承人死亡之次日起6個月內,向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國稅局申報遺產稅;如有正當理由不能如期申報,亦可在前述期間內,申請延長3個月。

申報後,會有以下四種不同的證明書:

  1. 遺產稅繳稅案件→繳稅完畢→核發「遺產稅繳清證明書」。
  2. 遺產稅免稅案件→核發「遺產稅免稅證明書」。
  3.  不計入遺產總額部分→核發「不計入遺產總額證明書」。
  4. 提出納稅保證案件→核發「同意移轉證明書」。

應準備下列文件

  1. 遺產稅申報書
  2. 被繼承人死亡證明資料 (如:死亡診斷證明書、載有死亡日期之戶口名簿影本或除戶資料)
  3. 繼承系統表及各繼承人現戶戶籍資料(如:身分證、戶口名簿、護照或在臺居留證影本等),如有拋棄繼承者,應檢附法院准予核備之證明文件
  4. 委託他人申報者,應出具委任書及代理人身分證明文件
  5. 遺產之相關證明文件

遺產繼承步驟四:查欠地價稅、房屋稅

如果政府確定你沒有欠繳地價稅、房屋稅,就會讓你繼承。

持遺產稅繳清證明書、免稅證明書、不計入遺產總額證明書或同意移轉證明書等,可跨縣市至全國任一地方稅稽徵機關查欠地價稅及房屋稅,並加蓋地方稅稽徵機關承辦人員查欠章。如辦理分割繼承者,請檢附遺產分割協議書一併辦理印花稅繳納作業。

1.未辦保存登記建物,請至房屋所在地之地方稅稽徵機關辦理房屋稅納稅義務人名義變更,並檢附
(1)遺產稅繳清(免稅)證明書 (2)繼承系統表
(3)全部繼承人戶籍資料
(4)遺產分割協議書(依民法第1141條規定平均繼承者免附)
(5)法院核准拋棄繼承權證明書
(6)全體繼承人之印鑑證明

2.新所有權人如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要件,請向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特別稅率課徵地價稅,就可以腳比較少的稅。

應準備下列文件

持遺產稅繳清證明書、免稅證明書、不計入遺產總額證明書或同意移轉證明書之一。

遺產分割協議書(非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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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繼承步驟五:申請印鑑證明

請洽戶籍所在地之戶政事務所申請印鑑證明ㄈㄝ欲辦理分割繼承者需加附全體繼承人之印鑑證明,但有下列情事者,免至戶政事務所申請印鑑證明:1. 繼承人於申請登記時親自到場,提出身分證正本,供登記機關人員查驗核符身分。2. 分割協議書經依法公證、認證者或地政士簽證 。

應準備下列文件

  1. 申請人身分證及印鑑章
  2. 初次請領印鑑證明者,應由本人親自申請;不是初次申請者,可委託代辦並檢附代理人身分證正本、印章暨委託人身分證正本、印章暨委託人身分證正本、印鑑章及委託書
  3. 申請被繼承人死亡除戶戶籍資料、全體繼承人現戶戶籍資料
  4. 欲辦理分割繼承者需加附全體繼承人之印鑑證明

遺產繼承步驟六:辦理產權移轉登記

不動產遺產辦理繼承過戶,土地房屋應儘速向管轄地政機關申辦繼承登記,以免受罰。這步驟要準備的東西比醬多,大家要仔細核對。

應準備下列文件

1.土地登記申請書
2.登記清冊1份
3.繼承系統表1份
4.土地、建物所有權狀正本
5.被繼承人除戶戶籍資料1份及全體繼承人現戶戶籍資料各1份
6.遺產稅繳清證明書或免稅證明書或不計入遺產總額證明書或同意移轉證明書正本及影本各1份。
7.申請人身分證正本、印章
8.代理人身分證正本、印章
9.欲辦理分割繼承者,請另檢附全體繼承人之印鑑證明及遺產分割協議書正、副本各1份(請完納印花稅)
10.有拋棄繼承情形者,請另檢附法院准予備查之繼承權拋棄文件正、影本

參考資料:

全國法規資料庫

司法院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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