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證人3大重點,小心找錯離婚可能會無效!

離婚證人

文章目錄

離婚證人其實在離婚程序中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如果離婚證人沒有做好程序,有可能會導致離婚無效,本篇文章會告訴你哪時候需要離婚證人、離婚證人怎麼找,為什麼離婚證人可能會讓離婚無效,如果有需要離婚律師的協助。

什麼時候需要離婚證人?雙方協議離婚的時候!

協議離婚手續步驟一擬定離婚協議書
協議離婚手續步驟二尋找證人簽名
協議離婚手續步驟三戶政機關登記

協議離婚手續步驟一:擬定離婚協議書

雙方夫妻需就離婚相關事項達成一致意見,包括財產分割、子女監護權、撫養費等事項。協議可以由雙方自行協商達成,也可以請律師協助,以確保雙方的權益都能獲得保障。達成協議後,雙方需擬定協議書,內容應詳細記載離婚協議的各項內容,並由雙方簽署。

協議離婚手續步驟二:尋找離婚證人簽名

離婚協議書要有效,除了雙方要在上面簽名外,也要找來兩位離婚證人簽名,但是要特別注意,離婚證人一定要充分理解雙方離婚的動機,也就是離婚證人以見面或電話親自確認「雙方」有離婚的意圖,否則很可能會造成離婚無效,最保險的方式就是四個人同時簽署,並且錄影存證。如果是未成年離婚也要有法定代理人同意。

協議離婚手續步驟三:戶政機關登記

協議離婚手續的最後一步就是帶夫妻雙方與兩位證人簽名的離婚協議書去戶政機關登記。需要帶三份離婚協議書,夫妻雙方各一份並留一份給戶政機關(皆要有證人簽名),也要帶齊證件(戶口名簿、身分證、印章、兩年內符合身分證規格之大頭照一張)。相關規費部分大約在八十元左右。

延伸閱讀:解析民事訴訟的6大程序,從起訴到判決的完整指南!

離婚證人為什麼會讓離婚無效?這些重點要注意!

離婚證人的重要性離婚無效的情形
離婚證人的功能確定雙方離婚意思
離婚證人的限制成年人

離婚證人的重要性:離婚無效的情形

戶政機關通常只會看離婚協議書的格式符合,上面有雙方當事人的簽名與離婚證人的簽名就回座離婚登記,但為什麼還會有問題呢?如果有一方反悔,突然不想離婚了,那這時候他就可以向法院主張:離婚證人並沒有詢問我的真實意思,進而讓離婚無效。

離婚證人的功能:確定雙方離婚意思

離婚證人之所以存在就是為了確認雙方當事人有離婚真實意思,不是隨便說說。因此離婚證人需要親自看見或聽見雙方有離婚之意思,不能只單就單方的說詞就相信雙方確實有離婚意思。最好的方式就是四個人一同到場、面對面確認並親筆簽名,也記得要錄影存證,以避免後續糾紛。

離婚證人的限制:成年人

離婚證人需要是年滿十八歲,而且未受監護宣告之人。其實離婚證人沒有限制與雙方當事人的關係,如果找不到離婚證人,其實可以請律師擔任離婚證人,律師事務所也都會提供相關服務。

法院調解離婚手續的五大重點,調解離婚是折衷好方法!

如果雙方沒辦法協議離婚,可以申請調解離婚,讓第三人幫助雙方釐清問題、達成共識。

調解離婚手續重點一要件
調解離婚手續重點二程序
調解離婚手續重點三效力
調解離婚手續重點四費用
調解離婚手續重點五未成年子女

調解離婚手續重點一:要件

調解離婚要件是夫妻一方或雙方請求離婚,雙方對離婚部分有共識,但也有部分談不攏,雙方願意溝通協調但是需要調解委員協助釐清問題。

調解離婚手續重點二:程序

通常有三種情況會調解離婚,第一種是單純主動申請調解,第二種是因為離婚是需要先調解的家事事件,因此就算訴請離婚也要先經過調解。最後是訴訟過程中雙方當事人同意移付調解或是進行和解。

調解離婚手續重點三:效力

調解過程中會比較尊重當事人意思,情與理的比重會比法高,雙方的氣氛也會比較緩和。當然調解如果雙方都不滿意也可以不接受,就會直接進入裁判離婚的程序,在調解中所做的讓步也不會做為裁判的基礎。但如果接受調解,離婚調解筆錄會與確定離婚判決有相同效力。

調解離婚手續重點四:費用

如果是主動聲請調解不收費用,如果是裁判離婚中的調解成立,可以在三個月內申請法院退費,得退回裁判費用2/3。調解對裁判離婚也是相對省時間也省金錢。

調解離婚手續重點五:未成年子女

未成年子女的親權問題可以在調解中自行協議,如果談不攏的話,可以申請法院裁定,看是在離婚訴訟中請求或是另外申請都可以。

延伸閱讀:監護權怎麼爭取?律師跟你解釋5大監護權原則!

裁判離婚手續的4程序,等待法院判決!

裁判離婚手續一提起離婚訴訟
裁判離婚手續二進行調解
裁判離婚手續三法院開庭
裁判離婚手續四法官判決

民法第1052條有明定離婚的十大條件,也有另訂如有其他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也能請求離婚,但如果事由要由夫妻之一方負責,僅他方能請求離婚。值得注意的是112憲判字第4號判決指出,如果雙方對離婚都有責任的狀況下,不用區分誰的責任必較重,無論人輕重雙方都可以請求離婚。

裁判離婚手續一:提起離婚訴訟

請律師協助草擬離婚訴狀,在離婚訴狀中說明離婚之理由與相對應之法條,並交由法院。法院會先排調解庭期,因為離婚屬於需要先調解之家事事件。

裁判離婚手續二:進行調解

調解委員會參與協商,針對財產分割、子女監護權、撫養費等事項與夫妻雙方討論。如果調解成功就會拿到調解筆錄,如果多次調解都沒有達成共識,就會正式進入離婚訴訟。

裁判離婚手續三:法院開庭

裁判離婚手續最關鍵就是開庭,開聽就是雙方的辯論時間,要各自提出對自己有利的論述與證據。離婚訴訟多會委託律師,讓離婚結果能更加符合理想。如果有未成年子女的問題,法院也會安排社工訪視,以評估雙方的經濟狀況與子女互動情形,已做出對小孩最好的裁決。

裁判離婚手續四:法官判決

經過三到五次的來回開庭,法院離婚程序結束後會寄發判決書,如果雙方當事人不接受判決,可以在20天內提出上訴。通常離婚訴訟會持續1-2年,如果是選擇裁判離婚手續,還是會建議找到信賴的離婚律師,能幫助你保障權益與自身利益。

參考資料:

全國法規資料庫

司法院全球資訊網

» 更多推薦:

掌握送禮 3 大原則|讓你送禮送到心坎裡
【2024】床墊推薦選購 PTT、Dcard 網友 11 大排行》床墊選購技巧!

更多精選文章
搜尋更多優質好文
更多精選文章
本周熱門文章